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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清偿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2022-09-21 16:09:27


企业发行的债券有规定的到期日,企业要按照发行时订立的条款清偿债券的本金。一般债券的清偿可能是在到期日,也可以是在到期日之前或之后。其清偿的方式主要有到期直接以现金清偿、提前以现金清偿和举借新债清偿等。

一、到期直接以现金清偿情况,

到期直接以现金清偿债券,不论债券是以平价发行,还是以溢价发行或以折价发行,这时债券的账面价值均已等于债券的面值,会计上只要按面值借记“应付债券—债券面值”,贷记“银行存款”即可。

二、提前以现金清偿情况,

提前以现金清偿债券是指在债券发行后,于到期日之前便以现金偿还债券本金。能提前以现金清偿的债券一般有两种:一是属于上市交易的债券;二是属于可赎回债券,即在债券发行条款中规定发行企业有权在债券到期日之前,按照特定的价格提前赎回的债券。企业在进行提前清偿债券业务的会计处理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债券提前清偿日不是债券规定的付息日,应将从上个付息日起至提前清偿日止的利息与本金一并支付;

2、提前清偿的债券如有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应将其与面值一并予以注销;

3、提前清住宅区债券实际所支付的价款与债券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偿付损益,列作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这里的债务清偿损益该如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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