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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原则

2022-09-27 19:3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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