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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如何写

2022-09-27 19:56:41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营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多选)下列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的有() A 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B 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 C 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 D 政府部门的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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